本公司所管理的财达期货财安达纯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计划”)为及时回报投资者,根据《财达期货财安达纯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》的约定,本管理人决定以截止2024年1月8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,向份额持有人进行第二次收益分配,分配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收益分配方案
截止2024年1月8日,以本计划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,在管理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计提相应浮动投资顾问费(如有)后,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全部可供分配利润。
二、收益分配时间和默认方式
1、分红权益登记日、除息日:2024年1月8日
2、分红公告日:2023年12月22日
3、红利发放日:除息日后的25个工作日内
三、收益分配对象
分红登记日在本计划份额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财达期货财安达纯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。
四、收益发放办法
本计划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,现金红利款项将于除息日后的25个工作日内自本计划托管账户划往本计划募集户,份额登记机构再将现金红利款项划入委托人的指定资金账户。
五、特别提示
本计划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纳税主体,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。
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。
财达期货有限公司
2023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