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: 鉴于近期行情波动较大,为保障您的账户安全,控制持仓风险,公司经研究决定,自2017年12月11日结算时起,对郑州交易所锰硅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进行调整,公司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在交易所保证金基础上增加8%。 根据郑州交易所通知,自 2017 年 12 月 11 日结算时起,硅铁期货 1801 合约,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 28%,锰硅期货 1801 合约,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 18%。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 请您合理控制您的持仓风险,调整持仓结构,谨慎运作,理性投资。 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